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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医学院扎实开展防控疫情专题法治

2020-04-10 11:07:15【打印】阅读次数: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专项法治宣传系列活动的通知》要求,基础医学院党委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推动防控工作,履行学院各级各类人员包干负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结合第5周师生理论教育与政治学习,拟定通知将疫情专项法治学习内容下发至各科室,要求各科室根据需要组织线上学习。

基础医学院全体教师认真贯彻《通知》精神,组织疫情专题法治学习。老师们逐条阅读学习全国普法办发布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当前防控工作有关法律知识问答》,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以及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的有力举措;深入宣传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国境卫生检疫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内容。

通过学习,老师们对诸如我国传染病的类别的法律规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定义、在防控新冠疫情工作中单位和个人的义务、医疗机构对新冠病人及密切接触者的处置规定、各级政府对人员及物资的征调措施、在公共交通工具上发现新冠病人时的应对办法、编造传播虚假疫情信息的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等疫情相关法治问题做到了心中有数。大家深刻认识到,虽然疫情使我们进入一个特殊时期,但是在防控疫情的过程中,全社会仍然要坚守法治思想和法制行为,这是在任何时期都需要坚守的社会原则。实践证明,如果背离法治要求,将会影响疫情防控工作的有效开展,或是贻误战机,或是影响疫情防控效果,或是对相关主体的权利造成侵犯和损害。为了做好后续疫情防控工作,我们必须要坚守法治原则。惟其如此,才能有力地保障我们取得战疫最后的胜利。

作为个人,在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中,履行好个人义务,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不编造、传播有关突发事件事态发展或者应急处置工作的虚假信息;发现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及时向附近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医疗机构报告。 服从人民政府、居民委员会或者所属单位的指挥和安排,配合人民政府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积极参加应急救援工作,协助维护社会秩序。

    文件学习以外,老师们还通过参加学校工会组织的学习通平台上的防疫问答巩固所学知识。大家有充分的信心,能够将学习内容落到实处,为他人做出表率,依法抗击疫情,文明抗击疫情。另外鼓励老师创作动漫微视频作品,积极开展疫情专项法治宣传及疫情专题法治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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